2009年1月1日起,外国企业可以在越南向有分销权的国内企业直接销售药品
高明光还说,从2008年1月1日起,外资企业(占股51%以下)可以从事药品进出口经营业务;从2009年1月1日起,外国企业可以在越南向有分销权的国内企业直接销售药品。同时,药品税率将从现在的0-10%下降到0-0.5%。加入WTO5年后,越南成为WTO正式成员,税率再下降2.5%,美容品税率从44%下降到17.9%。 2006-06-21 文章来源:中越科技贸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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