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86 771 4899330

首页 -> 新闻列表 ->越南胡志明市拟制定土地价格标准

越南胡志明市拟制定土地价格标准

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08/12/11 浏览次数:2175


  据《越南经济时报》12月4日报道,胡市人民委员会近日提请胡市国会审议关于2009年胡市土地价格调整办法。根据胡市人委提出的办法,2009年胡市土地价格将在2008年价格的基础上上下调整幅度不得超过20%,即都市土地价格最高不超过8100万越盾/平方米;最低不低于120万越盾/平方米。对于农业用地的价格将上调20%;其他非农业用地价格最低为11万越盾/平方米。  商务部网站

   分享到:

标签:

微博

中越博览网官方微博

联盟单位:广西中国-东盟经济文化促进会秘书处、南宁会展行业协会、东盟商务中心
运营单位:广西南宁华博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86 771 4899330
CopyRight © 2014 桂ICP备11003182号 技术支持:南宁烟寒网络公司

 
QQ在线咨询
售前咨询热线
+86 771 4899330
参展预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