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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拟延后执行东盟区免关税协议

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08/6/26 浏览次数:2678


  柬埔寨《华商日报》报道,财经部税务局局长潘西满近日指出,柬埔寨可以申请延迟实行停征关税计划,并称停征关税应延迟到2011年才开始施行。

  据本地《湄江英文日报》于上周五的报道指出,税务局局长潘西满接受采访时表示“如果没有碰到什么困难的话,柬埔寨将在2009年底以后不实施《东盟国间不征收关税》的规定。”

  柬埔寨是于1999年加入东盟组织。为了提高柬埔寨工业系统的发展,东盟充许柬埔寨征收关税到2010年为止。但柬埔寨还享有延迟两年取消征税的特权。 局长指出,“我认为过快实行东盟国之间不征收关税决定不是一件好事,因为目前东盟尚未成为一体。我觉得2011年才是全东盟国家实行互不征收关税的时机,现在还不到时候。”

  柬埔寨发展学院主任、经济学家关占达拉乐指出,税务部门所提的延迟停收关税计划是一件好事,因这能使柬工业有更充分的时间,来准备迎接邻国商品的挑战。 据悉,柬埔寨在10年前共有12项税收,其总价高达120%,5年之后收税项目减少到4项,税率也降到了35%。柬税务局长进一步表示:到2012年至2015年,柬埔寨的税收很可能只剩下2项,最高税率也会降到只有5%。

  有经济学家表示,如果柬方的此项申请获得同意,柬埔寨肯定有机会提高国内工业系统的水平,做好与东盟各国自由竞争的准备,否则柬埔寨也许会成为一些国家销售产品的市场,国家更减少了收入。

来源:南博网 2008.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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