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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的困惑:模仿秀

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07/11/25 浏览次数:2216


     今年是上海举办国际会议和展览会最为红火的一年。据来自市有关部门的消息,截至目前,申城排定于年内举办的国际会议已超过100个,其中不少是国际高层会议,如刚刚闭幕的全球扶贫大会、联合国亚太经社会第60届年会等。今年申城已经排定的国际展览会更多,据悉已超过300个,本市五大展馆均告满座;其中规模5万平方米展览会16个,比上年翻一番。 

  申城会展业的蓬勃发展,自然令人眼红,于是展览模仿秀开始猖獗。上海博华展览公司近日就碰到一件奇怪的事,该公司正在筹备、将于今年11月底在光大会展中心举行的第12届中国国际工业装备展,竟然遭遇一个同一时间、在同一展馆举办的内容相似的“中国国际工业制造博览会”。令人不解的是,该展主办方上海某展览公司至今未与光大会展中心联系,更谈不上签订租用展馆合同。经调查,这是一场骗局,因为此展乃子虚乌有。 

  应该说,如此明目张胆的假冒行为,在时下的申城展览业还为数不多。不过,抄袭展览题目、“拷贝”展品等行为,却比比皆是,令不少展览公司老总困惑和无奈。比如,房产展、建材展、礼品展等热门展,上海每年要举办多个,对于大多数参展商和观众来说,很难通过展览题目进行辨别,因为这些展览会的中外文名称都几乎相同。上海国际展览公司是本市历史悠久、展览资源丰厚的展览企业,因而成为不少后来者瞄准“偷猎”的对象。据介绍,前些年某企业看到他们举办的国际皮革展非常红火,也办了一个皮革展,其英文名称几乎与他们的一样,弄得一些中外参展商因此跑错了门。 

  “拷贝”展品行为更是见怪不怪,其中以“拷贝”消费类展品居多。几年前,西欧某国一些商家因在参加上海某消费品展时被国内少数企业偷拍照片并仿制产品,愤然告状。随着几年来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普法宣传的不断加强,这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虽大量减少,但仍未禁绝。在刚刚闭幕的上海国际建筑贸易博览会上,尽管主办方专门设立了法律事务处,但前来投诉的侵权纠纷仍有数十起。想参展却又怕被人“拷贝”,这就是时下不少参展商的普遍心态,有些企业甚至不得不将其展位用高高的板壁围起来,只留一个小门出入,并派人严加看守。参加建筑贸易博览会的某卫生洁具生产商一脸无奈:“辛辛苦苦开发出来的新产品,当然不能让商业间谍们白白偷去。” 

  和发达国家相比,我们在展览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仍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可以依法注册展览会标识图案,但不能注册该展览会的中外文名称。对此展览界人士认为,这就使“拷贝”相同或相近名称展览会的某些人有空子可钻,因为展览会中外文名称不受保护。而在国外如德国,展览会题目需报权威中介机构严格审定,一经认定便受到法律保护,而与其相同或相似的同一类型展览会则不被认可。前些年,申城某企业委托德国一家展览公司宣传推广在德国举办的一个展览会,德方严肃地告知,因该展英文缩写与德国某展览会英文缩写雷同,如宣传推广将遭起诉。国外将展览会名称视作企业的所有权,对此我们尚未有深刻的认识。此外,在展品侵权的处理上,目前上海刚刚起步,保护力度仍显较弱。而在国外,一旦投诉方证据确凿,侵权方将受到当即查封展位、赔偿等严厉处罚。 

  实事求是地说,上海在涉及展览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是作了一番努力并大有建树的。上海已制定并开始实施《上海市展览会专利保护规则》。从前年起,市知识产权局主动提出入驻一年一度的国际家具展,当场受理并处理侵权投诉;在沪举办的华交会、工博会和建筑博览会等一些商业展览会,也已分别设立了知识产权保护办公室或法律事务处。不过展览界人士指出,与上海蓬勃发展的展览业现状相比,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还有待加强。他们认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对涉及展览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必定会越来越大,有利于上海展览业发展的环境会日趋完善,展览模仿秀事件也将日渐减少,只是这一切应当来得早一点、快一点。他们建议国家参照国际通行做法,适时修改《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同时应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实施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协调作用,以创造一个有利于展览业发展的良好软硬环境,推动上海大步迈向国际会展中心城市的既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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