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86 771 4899330

首页 -> 新闻列表 ->东盟各国投资政策详解 菲律宾

东盟各国投资政策详解 菲律宾

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08/3/28 浏览次数:1617


菲律宾

  1.新投资的先锋企业自开始营业日期起,六年免征所得税。

  2.新投资的非先锋企业自开始营业日期起,四年免征所得税。

  3.已成立企业因扩大投资或技术改造而增加的销售收入或销售数量,免除三年所得税。

  4.在不发达地区投资,一律免征六年所得税。在税收优惠期截止以后,企业可以要求延长。但任何情况下,免税期限不得超过八年。

  5.进口零部件免除进口关税及其它国内税务。

  6. 产品出口免除出口税、码头费及其它有关税费。

  7. 进口育种牲畜和基因物质免除进口关税及其它一切税务;如在国内采购,减免相当于进口应享受的税收优惠的国内税务。该项优惠期为企业注册日或营业日起十年。

  8. 在国内采购原材料,加工制造后直接或间接用于出口,减免相当于进口应享受的税收优惠的国内税务。

  9. 注册之日起五年,企业享有相当于劳工开支50%的应税收入的所得税减免。

  10. 企业建造必须的营业场所和重要的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其成本100%在应税收入中抵免。

   分享到:

标签:

微博

中越博览网官方微博

联盟单位:广西中国-东盟经济文化促进会秘书处、南宁会展行业协会、东盟商务中心
运营单位:广西南宁华博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86 771 4899330
CopyRight © 2014 桂ICP备11003182号 技术支持:南宁烟寒网络公司

 
QQ在线咨询
售前咨询热线
+86 771 4899330
参展预订